知识准备(三):剖视图的种类和概念(1) |
“基本概念”部分内容包括:剖视图的形成,画剖视图时的注意点、剖面符号、画剖视图的方法与步骤、剖视图的标注。 |
| 当机件的内部结构较复杂时,在视图中会存在很多虚线或出现虚线与实线的重叠,这样既不便于画图及看图,又不利于尺寸标注时,国标中规定用“剖视”的方法来解决内部结构的表达问题。 |
| 为解决上面这个问题,可假想用剖切平面在适当的部位剖开机件,假想把处于观察者和剖切面之间的部分形体移去,而将余下的部分形体向投影面投射,这样所得的图形称为剖视图,简称剖视。
剖切平面应该平行于投影面,且尽量通过较多的内部结构(孔、槽等)的轴线或对称中心线、对称面等。
在剖视图上,机件内部形状变为可见,原来不可见的虚线画成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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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剖视图时的注意点 |
| 1)剖视图是假想将机件剖开后画出的,事实上机件并没有被剖开,因此,除剖视图按规定画法绘制外,其他视图仍按完整的机件画出。
2)画剖视图时,应将剖切面与投影面之间机件的可见轮廓线全部画出,不能遗漏。
3)为了分清机件的实体部分与空心部分,国标规定被切到的剖面部分应画上剖面符号。 |
剖面符号 |
不同的材料采用不同的剖面符号。(详见国标对各种材料的剖面符号画法的规定) |
| 1)金属材料剖面符号画成与水平线成45°方向且间距相等的细实线,该线称为剖面线。
2)同一机件的所有剖面图形上剖面线的方向、间隔应相同;
3)若图形中的主要轮廓线与水平成45°,则应将该图形的剖面线画成与水平成30°或60°的平行线,其倾斜方向仍与其它图形的剖面线一致。 |
画剖视图的方法与步骤 |
| 1)画出机件的视图。
2)确定剖切平面的位置。
为了在主视图上表达出机件的内部结构,故选用平行于正投影面的剖切平面,且通过三处孔的轴线,然后画出剖切平面与机件的截交线,得到断面图形,并在其上画出剖面符号。
3)画断面后面的可见形体的投影。
本例中如大、小孔的台阶面的投影、半圆孔形体的轮廓线等。对于断面后边的不可见形体,可在其他视图上表达清楚,一般不再画出虚线。对于在其它视图难以表达清楚的部分,必要时允许在剖视图上画出虚线。
4)校核,描深。
5)标注剖切平面位置和剖视图名称。
标注方法详见下方。 |
剖视图的标注 |
为了便于看图,应将剖切的位置、投射的方向、剖视图的名称,标注在相应的视图上。 |
1)剖切符号——表示剖切平面的位置,在剖切面的起、迄和转折处画上短的粗实线(粗实线段长约5~10mm),应尽可能不与视图的轮廓线相交。
2)箭头——表示剖切后的投射方向,画在起、迄剖切符号两端外侧。
3)剖视图的名称——在剖视图的上方中间位置用大写字母标注出“X-X”,并在起、迄处写上同样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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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准备(三):剖视图的种类和概念(2) |
根据零件被剖切平面切开的范围大小划分,可分为三类:全剖视图、半剖视图、局部剖视图。 |
一、全剖视图
1、定义:用剖切面将零件 完全剖切所得的剖视图。
2、适用范围:
对于外形简单的对称零件,为了图形的清晰有便于标注尺寸,常采用全剖视图。 | |
二、半剖视图
1、定义:当零件具有对称平面时,在垂直于对称平面的投影面上投射所得的视图,以对称中心线为界,一半画成剖视,另一半画成视图,剖视与视图之间用细点画线作为分界。 | |
2、适用范围:
半剖视图适合于表达具有对称平面的零件或形状接近对称且不对称部分已另有图形表达的零件。 |
三、局部剖视图
1、定义:用剖切面局部剖切开零件所得的剖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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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适用范围:
1)不对称零件:其内外形状需要在同一视图上表达时,常用局部剖视图;表达零件上的孔、槽、缺口等局部的内部形状。 |
2)对称零件:当其视图中对称面正好与轮廓重合而不宜采用半剖视图时,可以采用局部剖视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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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画图注意点:
1)波浪线应画在零件的实体部分,不能与视图中的轮廓线重合,也不能超出视图中被剖切部分的轮廓线,如遇孔、槽时,波浪线必须断开,不能穿空而过;
2)局部剖视图是一种比较灵活的表达方法,如运用得当,可使视图简明、清晰。但在同一个视图中局部剖视的数量不宜过多,过多反而影响图形清晰。
4、标注:
当单一剖切平面的剖切位置明显时,局部剖视图可省略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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