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马:右转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原因到底出在哪?
一、右转机动车不让行人原因出在哪?
右转机动车让行规定不明确
虽然目前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交叉口右转机动车应避让行人,但是对让行行为的描述仅集中在“让行、停车和避让”等概念层面,缺少对右转机动车运行和行人通行状态与场景的界定,以及不同状态和场景下右转机动车的规范驾驶行为描述。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取证方面,由于现行法规标准对未按规定让行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规定较为笼统,缺乏执法取证细则。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规定,交叉口圆头LED交通信号灯红灯时,右转机动车在不妨碍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右转,但行人通行时将会被连续的右转机动车阻挡,难以正常过街。另外,还存在信号相位设计问题,如机动车右转箭头灯与行人灯相冲突的情况,这种情况导致了右转箭头绿灯与行人绿灯具有同等的通行权,造成右转机动车“合情合理”的抢行。
缺乏机动车让行行人交通标志
从我国现行标准规范来看,与机动车让行行人相关的交通标志方面的规范几乎处于空白。规定让行的主体均是机动车让行机动车,没有明确的机动车让行行人或非机动车的交通标志。
二、国外右转车辆避让行人对我们有哪些启示?
发达国家城市交叉口右转机动车让行遵守率较高,得益于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信号设施设置更加“精细化”。
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
发达国家对城市交叉口右转机动车让行行人的规定相对较为具体,以澳大利亚为例,仅“机动车让行”就有五项规定:
一是接近人行横道的车辆应控制车速,以便在必要时能在到达人行横道之前停车。
二是车辆接近人行横道或在人行横道行驶时,有行人正在人行横道上通行,车辆应减速或停车,让行人先通过。
三是当车辆接近人行横道时,如果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那么车辆应该在接近人行横道之前停车,直到人行横道上没有行人时才能行进。
四是当车辆在人行横道上行驶时,有行人在人行道上行进,那么车辆应该停车,直到人行横道上没有行人时才可行驶。
五是任何车辆在靠近人行横道或在人行横道上停车时,从其后面接近该车的任何其他车辆都不准超越并通过停下的车辆。
交通信号灯的设置
国外针对城市交叉口右转机动车控制,一般采取红灯信号时,在不影响直行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情况下,允许右转机动车转弯的策略,目的是提高交叉口右转机动车的通行效率,但是同时也规定了这种策略的适用条件。例如,美国《道路通行能力手册》中规定,当交叉口右转机动车相对流量不大,且右转车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干扰亦不大时,可采用红灯时右转允许通行的控制方式,如果右转机动车流量超过一定的阈值,则不允许采用这种控制策略。
让行标志的设置
国外针对城市交叉口机动车让行行人规定了完善的配套交通标志,有效提升了机动车让行遵守率。例如,美国《交通控制统一手册》根据城市交叉口信号控制方式的不同,规定了四种机动车让行行人的交通标 志,分别为“红灯在此停车、红灯禁止右转、转弯车辆让行行人和停车后允许右转”。针对这些让行标志的应用效果,美国南佛罗里达大学开展了系统的试验,分析 “让行标志”设置前后人们的驾驶行为,试验结论表明,设置“让行标志”后,机动车让行遵守率远高于设置前的遵守率。
国外机动车“让行标志”的设计初衷不止是面向机动车让行机动车,同时也考虑到了机动车让行行人,针对不同交叉口控制方式进行了精细化设计。我国应加快研究制定右转机动车让行行人的交通标志,并规定其设置条件、位置和高度等。另外,可以通过增加右转机动车让行行人辅助交通标志的形式,加强对右转机动车驾驶人进行让行提示。例如,在交叉口圆头信号灯下方增设“右转机动车注意避让行人”或“红灯期间右转机动车停车后可通行”等辅助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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