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信号灯是用于给互相冲突的交通流分配有效的通行权,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容量的一类交通灯。信号灯除应满足交通灯的一般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发光面具有一定的直径,分为200mm与300mm两种,表面亮度应尽可能均匀。
②颜色有红、黄、绿3种光色,有时也用白色。
③用帽沿等措施以减少阳光斜射在灯具出光面上时产生的假显示现象。
而对于发出单一颜色的道路交通信号灯,还应该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①光强:在背景亮度104cd/m2、视距100m时,红光为200cd,推荐的红黄绿三色光强之比为1:1.3:5。除城市高速道路和有明亮背景的城市外,晚上的光强可低些,因此可采用200cd与50cd两种光强。
②光强分布:光分布左右对称,在光强降到峰值光强的50%处的光线,应处在光轴左右各10°和下方5°~7°的位置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