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保局最新发布了《广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简称《预案》),将环境空气污染预警从轻到重,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与之相对应将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相比2013年发布的试行预案,预警级别增加了两级。 对应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预案》将应急响应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4个等级。当空气质量好转,空气质量指数(AQI)低于200,并预计在未来24小时至48小时内不再高于200时,即可结束应急响应。 据悉,《预案》适用于广州市出现环境空气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即空气质量指数大于200的情形。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预案》将环境空气重污染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蓝色预警,预测空气重度污染将持续1天;黄色预警,预测空气重度污染将持续2天及以上;橙色预警,预测空气严重污染将持续1天;红色预警,预测空气严重污染将持续2天及以上。 在此前发布的《广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中,环境空气重污染预警分为两个级别。当环境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即污染物平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为201-300对应的浓度限值时,实施二级预警,以橙色表示;当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严重污染,即污染物平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时对应的浓度限值时,实施一级预警,以红色表示。 《预案》中列明,预测广州空气质量将持续重度污染1天及以上,将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烧烤。根据《预案》,Ⅳ级、Ⅲ级应急响应实施的措施主要包括:强化企业排放控制,工地污染控制,强化道路扬尘治理,港口码头防尘,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烧烤。 预测广州空气质量将持续严重污染1天及以上,将对机动车限行。根据《预案》,Ⅱ级Ⅰ级应急响应实施的措施,除了包含Ⅳ级、Ⅲ级要实施的措施外,还增加了机动车限行措施,将全市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通行,除保障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的机动车外,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 此外,相比Ⅱ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还增加民用源减排,停止一切装修、喷漆等民用排放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行为。 如果空气质量达到橙色和红色预警水平,则在采取黄色预警措施的基础上,成员单位及政府值班人员24小时上岗,保持通讯畅通,市环保局、气象局会同有关专家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会商,预报空气质量变化趋势,预测环境空气严重污染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和强度,提出措施建议,并及时向市政府及省级应急管理常设机构报告相关信息,增加向社会公众发布通告的频次。(来源:互联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