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8日至20日陕建机纪委监察室组织人员对公司2016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19个部门进行了责任目标考核,确保2016年度公司各支部、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此次考核由纪委监察室牵头,党委工作部和工会配合,组织6人分3个检查小组,利用3天时间对19个部门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考核分为三个步骤:一是各部门党政领导汇报本部门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二是职工代表对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正、副职进行了民主测评,对班子及领导廉洁自律状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评价并提出建议;三是对部门各项资料、记录进行检查。 纪委监察室按照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2016年度《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从遵规守纪情况、落实“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一岗双责、遵守公司资金管理及财务制度、反腐倡廉教育、效能监察、民主管理、内控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制度9个方面制定出了本次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标准和考核得分细则。 考核组依据重装集团党委下发的《党的建设管理标准作业指导书》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综合各部门民主测评表得分以及各项资料、记录的检查情况,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层次对19个部门进行了集中打分。根据实际和统计评分多方面情况,19个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目标任务均能较好完成,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均能落实,能主动查处和纠正违法违纪问题,但还存在一些不足。纪委监察室针对问题向各部门领导进行了总结说明,各部门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进行改进。另外,对于部分职工代表在评议中提出关于生产、安全、人员培训方面的建议,纪委监察室一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工作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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