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锅炉超标被罚公司不服起诉
【亚洲容器网讯】据了解,在北京市启动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期间,北京月亮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燃煤锅炉超标排放,被通州区环保局罚款十万元。因不服该处罚,物业公司向通州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被驳。为此,物业公司将通州区环保局和区政府一并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和行政复议决定书。日前,通州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据悉,月亮河物业公司称,去年11月15日,通州区环保局对公司位于通州区运河东堤的锅炉烟气排放进行现场检查。在此过程中,工作人员强行要求锅炉工改变锅炉常规运转状态,并在锅炉非正常运转状态下取样,认定公司锅炉超标排放,作出十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书。公司随后向通州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被驳回。该公司认为,该锅炉系月亮河城堡公寓居民供暖系统,锅炉的安装、投入使用均经过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批准,每年年检结果均合格。此次环保局的检测结果与年检结论相悖,完全是因环保局的检测过程和程序不合法、不合规。故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通州区环保局代理人答辩称,该市于去年11月13日至15日启动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环保局对辖区内废气排污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11月15日,执法人员对原告燃煤锅炉进行检查并现场检测。经检测报告显示及调查询问,发现该公司正常使用燃煤锅炉的情况下,燃煤锅炉超标排放,造成环境污染。处罚前,环保局依法进行了告知,并根据原告的申请组织听证,故行政处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而针对原告对于检测过程的质疑,环保局代理人答复说,检测人员要求其锅炉工改变锅炉常规运行状态,主要是判定锅炉负荷不够。经检查锅炉基本属于温炉状态,这种情况不符合检测规范要求。检测人员具备相关资质,整个检测过程和程序完全符合检测要求。
据了解,通州区环保局局长裴志刚也答辩认为,所有的执法行为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的执法规范,原告质疑的执法问题是不允许,也是不可能存在的,区环保局也都有相关证据可以证明。这是他第二次作为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扩展阅读:滚筒冷渣机:http://caigou.liuti.cn/caigou/51175.html离心风机/罗茨风机:http://caigou.liuti.cn/caigou/51044.html
作死的节奏
页:
[1]